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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 教育部 函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9月8日

發文字號:臺教資(四)字第1100122001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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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資料蒐集最小化

2.存取控制

3.避免個資外洩

4.妥善進行個資保存及銷毀 詳細步驟可參閱(教育訓練- Google表單蒐集個人資料使用原則)

Google表單蒐集個人資料使用原則 (教育機構資安驗證中心製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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