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蒐集利用聲明(範例)(V1.0)
本校辦理(舉辦XX活動)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「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」時,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 (以下為本單位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,請您務必詳閱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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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單位名稱:(機關名稱)
- 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:(請參閱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-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填寫-含代號,例:142運動、競技活動)
- 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:(請參閱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,例:C001 識別個人者-姓名、住址、電話、Email)、(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-身分證統一編號)
-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(年月日-年月日、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期間)
-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(中華民國境內)
-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:(本校之相關人員、主管機關)
-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:(請填寫具體用途,例:參加X年X月X日至X月X日XX單位,舉辦XX活動)
-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個資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,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:
(1)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(2)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3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(5)請求刪除。
-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,惟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校將拒絕進入本校場館或參與相關活動。
- 當事人瞭解此聲明符合個資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具有書面同意本校蒐集、處理及使用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之效果。若未滿18歲,應讓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告知聲明;但當事人已接受本服務,視為當事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- 本聲明如有未盡事宜,依個資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。
- 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申訴電話:(04)24730022分機11021,申訴電子郵件信箱:cs1021@csm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