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蒐集利用聲明(範例)(V1.0)

 

個人資料蒐集利用聲明(範例)(V1.0)

本校辦理(舉辦XX活動)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「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」時,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 (以下為本單位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,請您務必詳閱。)

  1. 單位名稱:(機關名稱)
  2. 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:(請參閱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-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填寫-含代號,例:142運動、競技活動)
  3. 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:(請參閱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,例:C001 識別個人者-姓名、住址、電話、Email)(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-身分證統一編號)
  4.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(年月日-年月日、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期間)
  5.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(中華民國境內)
  6.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:(本校之相關人員、主管機關)
  7.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:(請填寫具體用途,例:參加XXX日至XXXX單位,舉辦XX活動)
  8.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個資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,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:

          (1)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
          (2)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
          (3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          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
          (5)請求刪除。

  1.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,惟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校將拒絕進入本校場館或參與相關活動。
  2. 當事人瞭解此聲明符合個資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具有書面同意本校蒐集、處理及使用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之效果。若未滿18歲,應讓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告知聲明;但當事人已接受本服務,視為當事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  3. 本聲明如有未盡事宜,依個資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。
  4. 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申訴電話:(0424730022分機11021,申訴電子郵件信箱:cs1021csmu.edu.tw